1、公有物资设备,实行专人使用的,谁使用谁负责,多人使用的,指定一人负责的保管责任制,如因管理不慎造成损坏、丢失、被盗的,要依照学校规定,追究责任,进行处理。
2、贵重精密物资设备一律不对个人外借,如特殊情况,单位外借、租用或就地借用,必须严格办理手续,经馆长及主管校领导批准,按时归还,检查验收,损坏者,照价赔偿。
3、严格实行资产管理登记核实制度,明确保管责任人,定期检验复核,帐物相符,严格使用手续。
4、贵重精密物资设备出入库,必需经馆领导同意,要有清单,写明时间、品名、型号、数量、价格、负责人等,做到单、物相符。
5、小型贵重物资(含无法律效力的历史性公章章印)必需用保险柜存放。钥匙要有专人保管,妥善放置。不得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。
6、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、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。
7、购进的物资设备和易耗品要及时入库入柜或分配落实,不得存放露天或公共场所。
8、存放贵重物资的库房重地,非有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。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,严禁携带火种入库。离库时要切断电源,关好窗,锁好门。
档案馆校史馆